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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将向6省市税局推广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了解到,自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于今年1月1日上线以来,泛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甬皖赣)税务机关通过该平台交换信息数量已超过400万条,涉及业务表15张。其中,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上传记录数43余万条,下载外省(市)税务机关数据近250万条。
  
  据了解,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由上海市税务机关牵头开发建立,在泛长三角地区税务机关应用。今年年初,首批上线项目涉及共享数据表20张、数据项212个。该平台统一了泛长三角地区税务机关的数据交换标准,并依托金税三期专网实现跨省数据自动、实时传输与交换;可以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通过跨地域数据比对分析开展相关业务应用。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蒋国荣表示,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该局从创新应用、优化服务和防范风险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发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该局将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信息整合到信息共享平台中,实现查询纳税人信息时同步显示与该纳税人相关联的泛长三角地区非正常户信息。自今年7月起,该局对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纳税人的“外管证”实现了网上申请+在线开具+在线缴销的闭环管理模式,做到了全流程无纸化。在风险防范方面,该局与安徽省税务机关开展税收业务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交换两地经营企业的部分关联交易信息数据,联合防控跨地区股权转让、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税收风险。
  
  泛长三角地区其他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区域税收协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据宁波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该局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异常发票及其受票方信息推送泛长三角地区相关税务机关,共同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在全省范围内,浙江省国税局核查企业94户,涉及发票912份,发票金额8248.8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约393万元,调减亏损196.1万元。
  
  据了解,由于前期平台规划、项目运作等都充分强调依托金税三期系统,遵循开发标准规范、数据口径统一的原则,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的复制推广完全能实现即推即用。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长江中上游地区复制推广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打通长江中上游地区与泛长三角地区信息共享渠道。据四川省国税局局长刘建国介绍,作为长江中上游地区税收协同工作的牵头省局,该局已完成信息共享平台部署工作。得益于统一的金税三期数据源、标准的数据抽取程序和客户端,该平台在四川省国税局的部署和调试工作非常顺利。截至11月底,该局已向平台上传非正常户相关信息10多万条,并做到每日实时更新。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总经济师蒋旭涛表示,下一步,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平台将向长江中上游6个省(市)国税局、地税局复制推广,并进一步拓展基础登记、纳税信用等数据交换。同时,以重点探索跨地域集团企业的联合监管为目标,更大范围地共享跨地域的税收数据,研究查找跨地区经营涉税风险,设计风险监控指标和模型,适时开展联合风险识别、同步风险应对,创新长江经济带税收协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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