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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实施“为国购物”免税 仅降有税务发票店家

    综合泰国媒体12月21日消息,泰国税务厅副厅长颂猜称,为刺激国家经济成长,政府出台税务措施鼓励民众在12月1-31日旅游消费,以及“为国购物”税务措施推动民众在12月14-31日购物消费,税务厅特别制定上述税务措施的适用条件及细节,民众必须出具收据及正式税务发票用于抵扣应课税收入。
    针对12月1-31日的刺激旅游措施,上述税务优惠措施仅适用于合法导游、旅行社及酒店的开支,例如酒店房间费,如有早餐费用须包含在房费中,国内游的旅行团费,内含机票、住宿费、租船及租车费、参观及入场费、潜水费。不适用抵扣应课税收入的旅游支出包括在12月支付的2017年旅行团费、在12月支付的2017年酒店房间费、机票、租船及租车费、参观及入场费、酒店内的餐饮费用、以及商品等。
    厅方强调收据及正式税务发票上必须列明税务人的姓名、支付日期、金额。今年底的刺激旅游措施依据2016年第322条部级法规,加上2016年第316条部级法规的刺激旅游措施,累计可抵扣应课税收入不超过3万铢。
    “为国购物”税务措施方面,颂猜指出民众在12月14-31日间购物,必须向商家索取正式税务发票,即是民众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需要支付7%增值税,最高额度不超过1万5000铢,但是不适用于酒精饮料、啤酒、烟草、燃油及油气、旅行团费用、酒店房间费、医疗费、金条、水费、电费、电话费、人寿保险费、汽车保险费、杂志、课本、猪肉、鸡、鱼等。假若民众在14-31日间多人消费,正式税务发票的金额可以累积,但是最高不超过1万5000铢。另外,如果正式税务发票中包含需要支付增值税的商品及服务,以及不需要支付增值税的商品及服务,只有前者的部分能够用于抵扣应课税收入。
    另,泰国内银行、金融机构配合为国购物纷纷推出信用卡消费促销,刺激民众刷卡购物,以响应政府出台的2016年12月14日至31日“为国购物”购物消费享受减免所得税的措施。
    国内金融机构此次推进的信用卡刷卡促销,普遍估计持卡客户的刷卡消费额至少增加20%的效果,而且信用卡刷卡促销具有吸引力,例如:购物刷卡分期付款免交利息,刷卡购买手机、黄金零利率支付或刷卡可获返还点数等。
    发行经营First Choice卡的大城银行资金服务公司董事长娜雅妮表示,今年银行持卡客户的刷卡消费比去年活跃,因今年为国购物的期限比去年长,民众可进行更好的购物计划。估计大城银行的First Choice卡的刷卡消费额可比去年增加20%,相当于今年12月的刷卡消费资金流量可达60多亿铢。对刷卡款项达规定额度的用户还提供返还点数奖励,和推出零利息三个月分期支付,或购买黄金、苹果7手机最长15个月分期零利率支付。
    泰京银行主管信用卡业务的副总裁披塔雅表示,有信心泰京银行的KTC信用卡客户的刷卡额至少比去年增长20%,因今年政府鼓励消费并享受购物额度减免所得税的措施更早出台和进行时限更长。KTC信用卡与业务联盟公司联合推出吸引客户刷卡消费的促销活动和特殊权益奖励,用积分可兑换再降低20%的折扣优惠,不限定最低刷卡消费额度,也不限制积分兑换点数等。开泰银行副总裁诺帕宛表示,开泰银行推出为国购物刷卡消费最高可获4500铢返现的奖励促销,估计可推动持卡客户更多地刷卡消费。而今年第四季度,银行信用卡的刷卡额度计970亿铢,增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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