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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开票162份 这家珠宝公司为何这么火

  开业不久的X珠宝公司,一个半月时间对外开具162份发票,金额高达1.47亿元,企业异常行为引起了检查人员警觉。通过核查开票企业,异地调查下游受票公司,税警双方转战千里,一步步揭开了林某团伙虚开作案的黑幕。

  
  最近,湖北省武汉市国税局、黄冈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一起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某、陈某、杨某等10人开设多家空壳公司,骗领发票,在6个月时间内,向陕西、山西等地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48份,涉案金额7.9亿元,涉及税额1.3亿元。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在武汉、西安等地落网,5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行为蹊跷
  
  珠宝公司大量开票
  
  不久前,湖北省团风县国税局税务人员分析湖北X珠宝有限公司涉税信息时发现,该企业开业3个月后,开始对外频繁开票,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对外开具发票162份,金额高达1.47亿元。
  
  X公司的异常开具行为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团风县国税局稽查局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机关,黄冈市国税局稽查局认为该企业涉嫌虚开,决定立案对该企业实施调查。
  
  检查人员调查了X珠宝公司注册和经营情况。企业账面信息反映,自2015年6月起截至2015年9月15日,X公司共收取加工费36.8万元,对外开具加工费专用发票7份,按账目记载,企业加工黄金数量高达139万克,合计约1391.6公斤,相当于日均加工18.3公斤。但是,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调查时,却发现企业只有租赁的9台加工机器,大部分机器上均有一层厚厚的灰尘。
  
  检查人员对X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调查时发现,林某名下还控制着武汉F珠宝和B珠宝两家公司,两家公司与X公司为关联企业。检查人员就X公司的涉税异常约谈了林某,没想到林某毫不犹豫地承认,企业对外开具的7份加工费专用发票为虚开。
  
  林某的“爽快”让检查人员很意外。但其承认的虚开业务,与X公司大量对外开票行为相结合,却让X公司显得更加可疑。检查人员认为,X珠宝公司异常经营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问题,决定暂时不惊动林某,通过外围调查找寻真相。
  
  异地调查
  
  下游企业皆为空壳
  
  检查人员对X公司位于南京、广州等地的7户主要受票企业实施了异地调查。结果显示,这7户企业虽有注册地址却均无办公人员,并且联系人也处于失联状态。
  
  查阅7家企业申报和开票信息后,检查人员发现,7户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很少进行纳税申报,虽然接受的是X公司开具的大额黄金专票,但对外开具的发票品名多为钢材、锡锭、锌锭、铜杆、废铜等,与黄金根本不沾边。
  
  结合外调信息和种种迹象,检查人员认为,X公司的下游企业是对外开票的“空壳公司”,X公司作为供票方,具有重大虚开发票嫌疑。外调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发现,X公司的两家关联企业F公司和B公司同样存在向南京、广州等地企业虚开发票迹象。
  
  因案件涉及黄冈市和武汉市两地区,黄冈市国税局稽查局迅速启动重大案情报告机制,在湖北省国税局稽查局统筹下,武汉市国税局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涉案企业实施调查。经查,X公司的两家关联企业F公司和B公司共向全国10余个省市47户企业开具黄金专票4.92亿元,涉及税额8370万元。
  
  检查人员马不停蹄赶赴连云港、广州等地的21家下游受票企业进行调查,发现所有企业均无法联系,所有下游受票企业对外开具发票的品名均无黄金,同时,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受票企业与开票企业之间有资金回流现象。检查人员由此判断,X公司在武汉的两家关联公司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嫌疑。
  
  在武汉、黄冈两地检查人员努力下,随着调查的深入和各项涉案证据的增加,林某等人通过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F公司、B公司,跨省以团伙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雷霆出击
  
  虚开团伙法网难逃
  
  面对X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跨省虚开、下游受票企业人员大部分失联的案情,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闻风逃匿,将其尽快绳之以法,湖北省国税局稽查局及时与湖北省公安经侦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情,请公安机关介入查办案件,助力犯罪嫌疑人抓捕等工作。最终,黄冈市黄州区公安分局受命与税务机关成立专案组,携手查办案件。
  
  公安机关介入案件后,抽调骨干警力奔赴武汉、西安、山西、广州和深圳等地开展侦查工作,在对林某实施监控的同时,根据线索重点到武汉、西安两地调查布控涉案人员,经过近1月时间的调查,专案组基本摸清了涉案人员的行动轨迹、关系网,以及林某团伙人员身份和分工,并待机实施抓捕。
  
  功夫不负有心人。驻守在西安的民警获知了林某团伙将与西安买票人从事发票交易的时间等信息。黄冈市黄州区公安分局迅速调集警力,兵分两路,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武汉市和西安市同时行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由于税警双方计划周密,行动迅速,林某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办案人员现场收缴作案用电脑20余台,U盾10个,银行卡30余张,并查获已填开待邮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余份。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陈某、杨某等10人通过开设空壳公司,骗领发票,并按照开票金额1.9%~4%的比例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在6个月时间内,向陕西、山西、江苏、广东等地多家企业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48份,涉及税额1.3亿元。随着林某等人的落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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